NOP 1-2. 有机处理要求

2024-05-06

§ 205.270 有机处理要求。

机械或生物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烹饪、烘烤、固化、加热、干燥、混合、研磨、搅拌、分离、蒸馏、提取、屠宰、切割、发酵、内脏、保存、脱水、冷冻、冷却或以其他方式制造,以及包装、罐装、罐装或以其他方式将食物封闭在容器中,可用于加工有机生产的农产品,以延缓变质或以其他方式准备农产品上市。

可以使用§205.605允许的非农业物质§205.606允许的非有机农产品

根据 § 205.301b 打算出售、标记或表示为有机的加工农产品中或加工农产品上,如果不能以有机形式在市场上获得。

根据  § 205.301c 的规定,在打算销售、标记或表示为由有机(特定成分或食品组)制成的加工农产品中或加工农产品上

有机处理操作的处理者不得在打算销售、标记或表示为“100%有机有机由有机(特定成分或食品组)制成的农产品中使用或使用,也不得在任何标有有机成分的成分中使用:

§ 205.105 e   f 段禁止的做法

§ 205.605 不允许使用挥发性合成溶剂或其他合成加工助剂除非,标有由有机(特定成分或食品组)制成的产品中的非有机成分不受此要求的约束。

§ 205.271 设施害虫管理实践标准。

有机设施的生产者或处理者必须使用管理措施来预防害虫,包括但不限于:

清除害虫栖息地、食物来源和繁殖区;防止进入装卸设施;

管理环境因素,如温度、光照、湿度、大气和空气 流通,以防止害虫繁殖。

害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控制:

机械或物理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陷阱、灯光或声音;

使用符合国家清单的非合成或合成物质的诱饵和驱虫剂。

如果本节a)和  b段规定的做法不能有效预防或控制有害生物,则可以采用符合国家清单的非合成或合成物质。

如果本节(abc段中规定的做法不能有效预防或控制设施害虫,则可以使用不在国家清单上的合成物质: 前提是,处理者和认证机构就物质、施用方法和应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以防止有机生产的产品或成分与所用物质接触。

使用非合成或合成物质来预防或控制害虫的有机处理操作的处理人员必须更新操作的有机处理计划,以反映此类物质的使用和应用方法。更新后的有机计划必须包括为防止有机生产的产品或成分与所用物质接触而采取的所有措施的清单。

尽管有本节 a)、b)、c  d  段中规定的做法,但处理者可以根据联邦、州或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物质来预防或控制害虫:前提是,采取措施防止有机生产的产品或成分与所使用的物质接触。

§ 205.272 与违禁物质预防实践标准混合和接触。

有机物处理操作的处理人员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有机和非有机产品混合,并保护有机产品不与违禁物质接触。

禁止在处理任何有机生产的农产品或根据本部分 D 子部分标记的成分时使用以下物品

含有合成杀菌剂、防腐剂或熏蒸剂的包装材料、储存容器或垃圾箱 ;

使用或重复使用任何与任何物质接触的袋子或容器,以致损害放置在这些容器中的任何有机生产的产品或成分的有机完整性,除非此类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或容器已彻底清洁,并且不会造成有机生产的产品或成分与所用物质接触的风险。

§ 205.273 进口到美国。

进口到美国的每批有机农产品必须根据本部分 E 子部分进行认证,根据本部分 D 子部分进行标记,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申报为有机产品,并与有效的 NOP 进口证书数据相关联。


向美国出口有机农产品的人必须在出口前向认证机构申请NOP进口证书。只有美国农业部认可的认证机构或根据有机贸易安排或协议授权的外国认证机构才能颁发NOP 进口证书。

认证机构必须审查 NOP 进口证书请求,并确定出口是否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法规。认证机构必须拥有并实施记录在案的有机控制系统,用于接收和批准或拒绝 NOP 进口证书请求的有效性。只有当出口符合美国农业部有机法规时,认证机构才应通过有机完整性数据库颁发NOP进口证书。

每个合的有机进口产品都必须通过将 NOP 进口证书数据输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自动化商业环境系统,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申报为有机产品。有机进口必须在所有进口文件上明确标识并标记为有机,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装箱单、提单以及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入境数据。只有有机完整性数据库生成的NOP进口证书数据才有效。


在收到装有有机农产品的货物后,有机进口商必须确保进口货物附有准确的NOP进口证书数据,并且必须核实货物自出口以来没有接触过§205.272规定的违禁物质或暴露于§205.105规定的电离辐射。有机进口商必须有记录在案的有机控制系统才能进行此验证。


[88 FR 3622,2023  1  19 ]


§§ 205.274-205.289 [保留]

§ 205.290 临时差异。

§§205.203205.207,205.236  205.240中的要求的临时差异,以及

205.270  205.272 可由署长出于以下原因确定:秘书宣布的自然灾害;

因干旱、大风、洪水、潮湿、冰雹、龙卷风、地震、火灾或其他业务中断造成的损坏;

用于对有机生产或处理中使用的技术、品种或成分进行研究或试验的做法。

国家有机计划的管理国家官员或认证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署长建议,确定与本部分C子部分规定的有机生产或处理操作标准的暂时差异: 前提是,这种差异是基于本节(a)段中列出的一个或多个原因

在确定适用于核证机构经核证的生产或装卸业务的临时差异时,署长将向核证机构发出书面通知,并具体说明其有效期,但署长认为必要时可延长。

核证机构在收到署长关于建立临时差异的通知后,必须通知其核证的适用临时差异的每个生产或装卸操作。

对于§205.105 禁止的任何实践,材料或程序,将不予临时差异


[65 FR 80637,20001221日,于2010217修订于75 FR 7194]

§§ 205.291-205.299 [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