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 4. 有机加工食品及饲料的国内生产管理者和外国生产管理者认证技术标准
第四部分 有机加工食品及饲料的国内生产管理者和外国生产管理者认证技术标准
(仅限于经过精制或分选以外工序的产品)
(农林水产省通告第1831号,2005年11月25日,2006年2月22日部分修订186号通告),
I. 生产和贮存的相关设施
用于制造、加工、包装、贮存及其他工序的设施,对于有机加工食品,应符合有机加工食品的日本农业标准(2005年10月27日农林水产省第1606号通告)第4条关于制造、加工、包装、贮存及其他工序的管理标准,对于有机饲料(限于只经过调整或分选以外工序的产品,下同),应符合有机饲料的日本农业标准(2005年10月27日农林水产省第1607号通告) 第4条关于制造、加工、包装、贮存及其他工序的管理标准,并且是拥有足够的大小、光照及构造的设施。
II. 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的实施方法
1. 由在Ⅲ-2中规定的生产过程管理责任者履行以下的职责:
(1) 生产过程的管理(包含分包管理,即把生产过程管理的一部分委托给外部操作者来完成,以下同)及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推行。
(2) 如果再生产过程的管理中存在分包管理应实施分包相关管理(包括分包方的选择标准、分包内容、分包手续等)和分包管理计划地制定和推行。
(3)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指导。
2. 应具体的、系统性的制定以下事项的内部规程:
(1) 有关原材料进货、贮存及评级标示确认的事项
(2) 有关原材料配比的事项
(3) 有关制造、加工、包装、贮存及其它工序管理的事项
(4) 有关制造、加工、包装、贮存及其它工序的机械及器具的工序
(5) 有关年度生产计划地制定及通知认证机构(指国内注册认证机构或注册外国认证机构,下同) 的事项
(6) 有关认证机构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确认等业务时的必要事项。
3. 遵照内部规程切实地管理和控制生产过程,并从经评级的有机加工食品或有机饲料出货日开始将该生产 过程的管理和控制记录及其支持性文件保存1年以上。
4. 定期对内部规程进行恰当的重新评估和修订,并且让操作人员充分了解修订内容。
Ⅲ. 担当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人员的资格和人数
1. 担当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人员(以下称为“生产过程管理执行者”),应配备一名以上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的人(如果该生产过程管理者管理或控制着一个以上的生产和贮存设施,应根据设施的数量、分布等情况配置最低所需人数以上的人员以便能切实完成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1) 根据学校教育法(1947年法律第26号)在大学或根据旧专门学校法(1903年敕令第61号)在专门学校以上的学校内取的关于食品或饲料的制造或加工科目的学分并毕业的或是拥有同等以上资格的、有1年以上有食品或饲料的制造或加工的相关指导、调查或试验研究从业经验的人。
(2) 根据学校教育法在高等学校或在中等教育学校或根据旧中等学校令(1943年敕令第36号)在中学毕业的,或是拥有同等以上资格的,有2年以上与食品或饲料制造或加工相关的指导、调查或试验研究从业经验的人
(3) 有2年以上与食品或饲料制造或加工相关的指导、调查或试验研究从业经验的人
2 生产过程管理责任者
(1) 如果有一名生产过程管理执行者,那么这个人可同时作为生产过程责任管理者,应在认证机构制定的讲习会(以下称“讲习会”)上,学完有关有机加工食品或有机饲料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的课程。
(2) 如果有多名生产过程管理执行者,应从中选任一名在讲习会上完成了有关有机加工食品或有机饲料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的课程的人员作为生产过程管理责任者。
IV. 评级的实施方法
1. 对于以下事项,需要具体并系统的制定与评级有关的规程(以下称为“评级规程”)。
(1) 有关检查生产过程的事项
(2) 有关评级标识的事项
(3) 有关评级后的货物出货及处置的事项
(4) 有关评级纪录的建立及保存的事项
(5) 有关认证机构对评级的实行状况实施确认等业务时的必要事项
2 按照评级规程,实行评级及评级标识的相关业务,确认评级标识恰当无误。
3 有机加工食品的名称及配料名称的标识应遵循有机加工食品的日本农业标准第5条规定的方法,有机饲料名称的表示应遵循有机饲料的日本农业标准第5条规定的方法,恰当并准确地实施。.
V 担当评级的人员的资格及人数.
1 评级执行者
担当评级的人员(以下称“评级执行者”),应符合从Ⅲ-1-(1)t到 (3)中任意一项的条件,并学完了讲习会中关于有机加工食品和有机饲料评级的相关课程。需配备一名以上的评级执行者(如果该生产过程管理者管理或控制了一个以上的生产或贮存设施时,应根据设施的数量、分布等采取恰当的人数配置,以便切实完成评级)。
2 评级责任者
如果评级执行这是多人时,应从评级执行者中挑选一人作为评级责任者。